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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務員考試
202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湖州市級機關資格復審、體(技)能測評及面試通知
http://iofate.cn       2023-02-24      來源: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
【字體: 】              

2023年湖州市市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體(技)能測評及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2023年湖州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各招錄機關單位根據各招考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在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前,由招錄機關單位具體開展資格復審(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1、時間:3月3日全天和4日上午(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地點:由招考單位通知考生;
 
  報考區(qū)縣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詳見當地公告。
 
  3、相關要求: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招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詳見《2023年湖州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在審核時間段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或體(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具有特殊情形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為參加資格復審。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規(guī)定提供相應資料外,還須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簽署的委托書(詳見附件2),委托書須親筆簽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二、體(技)能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單位人民警察職位以及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中的綜合執(zhí)法職位須開展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時間為3月4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以體能測評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改期的另行通知。
 
  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軍事技能測評由省軍區(qū)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合格的入圍體能測評,測評標準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執(zhí)行。以體能測評當天(3月4日)為年齡的計算節(jié)點。
 
  考生對本人或其他考生體能測評成績、結論有異議的,需在本組相應測評項目結束前提出,由仲裁組現(xiàn)場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技)能測評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通過體(技)能測評后,面試對象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安排
 
  1、時間:3月18日-19日(具體職位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書)。
 
  2、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注意事項:通過資格復審、體(技)能測評人員,請攜帶《2023年湖州市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近期,請考生及時關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湖州市人民政府網”和“湖州組織工作網”發(fā)布的各類信息,并保持手機等通訊工具暢通。
 

附件:1、2023年市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委托書(參考格式)

湖州市公務員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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