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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務員考試
2024年浙江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15人公告
http://www.iofate.cn       2024-06-01      來源: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 】              

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發(fā)展需要,現(xiàn)面向高等院校和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若干名,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組織
 
由湖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三、招聘計劃
 
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及工作人員15名(其中文化課教師12名、校醫(yī)1名、會計2名)。具體詳見《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計劃表》。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招聘對象:2024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社會人員(含國(境)外留學人員)。
 
2.戶籍不限。個別崗位有戶籍限定的,詳見《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計劃表》。
 
3.學歷要求不區(qū)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4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4年6月1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招聘崗位需求計劃表中“其他要求”所需相關證書等材料的,社會人員(含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jīng)歷的計算,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二)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xiàn)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政審符合要求;
 
2.教師崗位應具備教師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3.年齡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按浙人社發(fā)〔2013〕197號文件執(zhí)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體檢符合要求;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等條件。具體詳見《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計劃表》。
 
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對口,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yè)由招聘學校及市教育局根據(jù)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附件3)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國(境)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yè)與國內專業(yè)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證明,由市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6.戶籍有限制的崗位,以2024年5月31日戶籍所在地為準;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現(xiàn)湖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
 
(4)屬于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5)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7:00。
 
應聘人員可通過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平臺進行報名(報名平臺網(wǎng)址:http://zhaopin.0572app.com/)。報名時須下載《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報名表》進行填報,本人簽字后連同報考所需材料一同上傳(附件格式PDF掃描件)。
 
報名所需材料:
 
(1)報考文化課教師崗位:①本人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書或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社會人員(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校醫(yī)崗位:①本人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書;④工作經(jīng)歷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
 
(3)報考會計崗位:①本人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書或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社會人員(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本人戶口本和會計職稱證書。
 
(二)線上資格審查
 
時間:2024年6月4日9:00—2024年6月8日17:00。
 
應聘人員登錄網(wǎng)報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但仍在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和市教育局負責。
 
(三)開考比例
 
資格審查完成后,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在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7:00登錄招考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報考須知。
 
筆試日期初定為:2024年6月16日。具體信息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五)招聘測試
 
1.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形式為筆試,由市教育局組織,滿分100分。
 
筆試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文化課教師崗位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課堂教學能力測評”人選(崗位招聘數(shù)只有1人且報名人數(shù)在4人及以上的按1:4);校醫(yī)、會計崗位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不需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評”。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評:由市教育局組織“課堂教學能力測評”(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測評后,文化課教師崗位根據(jù)課堂教學能力測評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課堂教學能力測評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面試人選。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由市教育局組織(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入圍體檢對象。
 
文化課教師崗位按照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占20%、課堂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報考對象的總成績;
 
校醫(yī)、會計崗位按照專業(yè)知識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對象的總成績。
 
(六)確定入圍體檢對象
 
按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按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若報考文化課教師崗位的總成績相同時以課堂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分數(shù)高者為先;若報考校醫(yī)、會計崗位的總成績相同時以專業(yè)知識成績分數(shù)高者為先。
 
(七)體檢
 
由湖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付,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若應聘人員屬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體檢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忌话匆?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單位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規(guī)定執(zhí)行。考察情況不影響錄用要求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jīng)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高中語文、物理、化學教師和會計崗位擬聘用人員,根據(jù)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招聘學校;
 
2.擬聘用人員(應屆畢業(yè)生)與招聘學校簽訂《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擬聘用人員(社會人員、國(境)外留學人員)與招聘學校簽訂《市直學校教師及工作人員招聘就業(yè)意向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與學校簽訂協(xié)議書或意向書的,均視作自動放棄。
 
(十一)審批并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已就業(yè)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未能按時取得相關證書或在聘用前出現(xiàn)影響聘用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見習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監(jiān)督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提供不實信息或考試過程違紀違規(guī)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認定和處理。聯(lián)系電話:0572-2398579(組宣人事處),0572-2398591(紀檢組)。
 
七、招聘咨詢
 
咨詢單位:湖州市教育局組宣人事處
 
咨詢電話:0572-2398579、0572-2398580(工作日期間8:30-11:30,14:30-17:00)
 
附件: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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