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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務員考試
杭州淳安縣衛(wèi)生健康局選調下屬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http://iofate.cn       2021-04-01      來源:淳安千島湖門戶網站
【字體: 】              

淳安縣衛(wèi)生健康局公開選調下屬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中層干部選拔任用、調動交流及集中開展中層干部綜合比選、競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組通〔2019〕27號)和《淳安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管理辦法(試行)》(淳人社〔2018〕71號)文件精神,經局黨委研究,并報縣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下屬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相關要求

序號

選調崗位

選調

人數

職位要求

備注

1

局屬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一級科員及以下)

1

性別不限;專業(yè):財務管理、漢語言文學、會計學、法學;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職級為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的,須本人書面同意降低職級至一級科員;僅限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報考。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縣級機關部門、鄉(xiāng)鎮(zhèn)在編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組織紀律觀念強,吃苦耐勞、責任心強,群眾公認;

3.具備較強的綜合文字、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4.近2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參加選調人員須經所在單位、業(yè)務主管部門同意。

(二)不予選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稱職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8.在現行政關系所在單位未滿1年的;

9.工作未滿規(guī)定服務年限的(2015年1月1日以后鄉(xiāng)鎮(zhèn)新錄用公務員須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滿5年以上,選調生按現有相關政策執(zhí)行);

10.報考職位存在須任職回避情形的;

11.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過3名的;

12.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選調程序

按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組織考察、決定選調的方法程序進行選調。

(一)公開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6日-4月13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2.報名地點:縣衛(wèi)健局(千島湖鎮(zhèn)新安東路491號608辦公室)。

3.報名方式:①填寫《淳安縣衛(wèi)生健康局公開選調下屬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②填寫《報名人員主要社會關系登記表》(附件2),本人簽名;③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兩年年度考核證明(單位蓋章),以及證明本人能力水平、業(yè)績閱歷等相關個人材料(如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

報名時將上述材料現場交工作人員審核。報名表、主要社會關系登記表電子版通過黨政網同步發(fā)送至縣衛(wèi)健局收發(fā)室。

(二)資格審查

由縣衛(wèi)健局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未通過的,將及時告知報名人員未通過的理由,同時確定參加考試的人員名單。職位有效報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達規(guī)定比例的,須經局黨委會議研究并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后方可組織考試。

(三)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縣衛(wèi)健局統(tǒng)一組織開展,重點了解報名人選對報考職位應具備的能力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和崗位匹配度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如報名人數較多,考試將視情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職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規(guī)則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縣衛(wèi)健局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報告。對考察不合格的,可從選調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任職

對經考察合格的選調對象,經縣衛(wèi)健局黨委會議集體研究后報縣委組織部,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后,按規(guī)定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衛(wèi)健局負責解釋。

2.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聯系電話:0571-64826986。

淳安縣衛(wèi)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1:公開選調下屬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2:報名人員主要社會關系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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