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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公務員考試
2021年嘉興海寧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通知
http://www.iofate.cn       2021-02-25      來源: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字體: 】              

關于公布2021年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年浙江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jīng)揭曉,考生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網(wǎng)址:gwy.zjks.com)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所報考職位的排名。

根據(jù)《2021年嘉興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guī)定的比例,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經(jīng)確定(附件1),現(xiàn)予以公布。面試(體能測評)前,招錄機關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海寧市公安局一級警員1-8職位、海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一級科員1-6職位

時間:2021年3月2日,下午13:30-16:30

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寧市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號樓底樓大廳)

資格復審合格者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海寧市公安局職位于2021年3月3日上午8:00開始;海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職位于2021年3月3日下午13:30開始。

體能測評地點:海鹽縣體育中心(海鹽縣新橋北路199號)。

(二)上述職位以外的其他職位

時間:2021年3月10日,下午13:30-16:30

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寧市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號樓底樓大廳)

所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佩戴口罩,持有綠色“健康碼”,體溫在37.3℃以下。

二、資格復審材料及要求

請考生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資格復審表、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附件2,正反兩面打印)和《健康申報表》(附件3),于資格復審當天交工作人員。

1.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社會人員(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xié)議書”;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海島、邊遠地區(qū)計劃”(原“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人員應提供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海島、邊遠地區(qū)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志愿服務證》;

參加2020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wǎng)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度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三、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如有放棄資格復審者,請來電或來人告知(聯(lián)系地址: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海寧市行政中心1號樓10712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73-87287861,87288873,13967333220)。

2.體能測評結束后公布合格人員名單,并按公告規(guī)定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另行公布)。

3.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4.考生如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委托書(附件4)。受委托人需隨帶本人有效期內(nèi)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5.為便于工作通知和咨詢,請所有入圍資格復審考生加入“2021年海寧市公務員資格復審”微信群(附件8)。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21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附件:

1.2021年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資格復審表、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正反兩面打?。?doc

3.健康申報表.docx

4.委托書.docx

5.資格復審流程圖.doc

6.2021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疫情防控公告.doc

7.轉發(fā)關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doc

8.“2021年海寧市公務員資格復審”微信群.doc

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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