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慶元縣公開招聘學前教育待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學前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學前教育事業(yè)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根據(jù)《慶元縣學前教育待聘教師管理辦法》(慶政辦發(fā)〔2018〕147號)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慶元縣學前教育待聘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學前教育待聘教師15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5年7月14日至2003年7月15日期間出生)。2016年9月1日至今連續(xù)在我縣幼兒園任教者,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80年7月14日之后出生)。
2.慶元縣戶籍(以2021年7月1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慶元縣生源,具有??萍耙陨蠈W歷的人員。
3.報考人員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統(tǒng)考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三、招聘辦法
招聘采取先筆試再進行技能測試的方式,具體程序:
(一)報名
采取網(wǎng)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1.網(wǎng)上報名
請考生登錄網(wǎng)址:http://61.153.76.135:2001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下午17時。
2.現(xiàn)場確認
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在慶元縣濛洲街222號新公共服務中心20樓20001會議室進行現(xiàn)場確認,逾期未確認者不能參加本次招聘。
3.現(xiàn)場確認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1年慶元縣公開招聘學前教育待聘教師報名表(附件1)、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統(tǒng)考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5周歲以上至40周歲的人員(即1980年7月14日至1985年7月14日期間出生)還需提供2016年9月1日至今連續(xù)在我縣幼兒園任教的證明。
現(xiàn)場確認時按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50元/人(已報考公開招聘在編幼兒教師的不重復繳費)。
4.報名相關事項:
①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于7月23日下午15:00—17:00憑身份證到慶元縣濛洲街222號新公共服務中心1樓C區(qū)領取準考證,已報考公開招聘在編幼兒教師的不需領取準考證。
②報考人數(shù)要求達到1∶2。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將酌情核減相應招聘計劃數(shù)。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yè)知識一門。筆試時間為2021年7月24日,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考生承諾書》(見附件2)參加考試。
(三)技能測試
1.已入圍公開招聘在編幼兒教師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學前教育待聘教師招聘資格。
2.按招聘需求計劃1:2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對象。
3.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測試內(nèi)容為即興彈唱(占30%)、舞蹈(占25%)、創(chuàng)編故事(占25%)、簡筆繪畫(占20%),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入圍體檢、考察。
4.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測試通知書參加測試。
(四)確定招聘入圍人員
技能測試結束后,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育局按考生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按考生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參考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
考察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參考《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網(wǎng)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若有放棄,是否遞補由縣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研究決定。
四、其它事項
1.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需公開的信息將在慶元縣政府網(wǎng)上公布(網(wǎng)址:www.zjqy.gov.cn)。
5.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附件: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