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寶教育旗下公務員考試網(wǎng)站
網(wǎng)站地圖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當前位置:主頁  >> 各地招考  >> 麗水公務員考試   
麗水公務員考試
2021年浙江麗水市市級機關遴選(選調)優(yōu)秀公務員公告
http://www.iofate.cn       2021-09-09      來源:麗水先鋒網(wǎng)
【字體: 】              

2021年麗水市市級機關面向全市公開遴選(選調)優(yōu)秀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不斷優(yōu)化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麗水市市級機關面向全市公開遴選(選調)優(yōu)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根據(jù)編制空缺情況和實際用人需求,在市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以下統(tǒng)稱遴選〈選調〉單位)共推出31個職位。

二、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并在編在崗的公務員,遴選(選調)職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在麗的中央、省級機關直屬機構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公務員也可以參加遴選(選調)。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除遴選(選調)職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在現(xiàn)行政關系所在單位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5)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含公務員試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備遴選(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部分職位對報名范圍、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經歷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職位計劃執(zhí)行。專業(yè)要求參照《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執(zhí)行。計算工作經歷、服務期等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麗水先鋒網(wǎng)(http://www.lsxfw.cn)、麗水市人事考試院(http://rsks.lishui.gov.cn)等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

具體遴選(選調)單位、職位、計劃數(shù)和資格條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發(fā)布網(wǎng)站下載《2021年麗水市市級機關面向全市公開遴選(選調)優(yōu)秀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查詢。如需咨詢有關事項,可通過《職位表》中公布的咨詢電話與遴選(選調)單位聯(lián)系咨詢。

(二)報考程序

1.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1年9月9日8時30分—9月15日24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9月9日8時30分—9月16日12時。

報名網(wǎng)址:http://rsks.lishui.gov.cn(麗水市人事考試院)。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完成報名。同時,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2021年麗水市市級機關面向全市公開遴選(選調)優(yōu)秀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需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同意,縣(市、區(qū))報考人員還需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報考面向在“雙招雙引”一線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公務員崗位的人員,需下載并填寫《面向在“雙招雙引”一線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公務員公開遴選(選調)報名表》(附件3),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鑒定意見,縣(市、區(qū))報考人員還需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報考人員將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以及遴選(選調)單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拍攝成圖片或掃描成文件后,發(fā)送給報考單位聯(lián)系人。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頭報名取消遴選(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由遴選(選調)單位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每個遴選(選調)職位的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遴選(選調)單位商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相應核減或取消遴選(選調)計劃,對取消遴選(選調)計劃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2.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9月24日9時—9月25日12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登錄麗水市人事考試院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考試

(1)筆試

時間:9月25日上午9︰00—12︰00。

地點:考點設在麗水市區(qū)(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報考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和《個人健康申報表》(打印準考證時一并下載)參加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后統(tǒng)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合格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

根據(jù)筆試成績,各遴選(選調)職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般只進行一次。遞補后又出現(xiàn)考生主動放棄的,由遴選(選調)單位商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繼續(xù)進行遞補。

面試前,由遴選(選調)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應提供本人報名表、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遴選(選調)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總成績??偝煽儚母叩降桶?∶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偝煽兿嗤?,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疾煊慑噙x(選調)單位成立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與遴選(選調)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采取多種形式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專業(yè)素養(yǎng),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xiàn)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將被取消遴選(選調)資格;報考面向在“雙招雙引”一線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公務員崗位的考察對象,要重點考察了解其在“雙招雙引”工作中的表現(xiàn)情況。

遴選(選調)單位可根據(jù)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zhí)行。

五、公示與相關手續(xù)辦理

各遴選(選調)單位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選調)人員。在本次公開遴選(選調)信息發(fā)布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經核查影響任用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六、其他事項

1.遴選(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洹⑷稳宋ㄙt。在遴選(選調)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現(xiàn)象。

2.遴選(選調)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如遴選(選調)前21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28天內有境外旅居史、有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的密接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尚處在醫(yī)學觀察期內的其他對象,暫不能參加本次遴選(選調);遴選(選調)前21至28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28至35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需提供2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

3.遴選(選調)單位要嚴格規(guī)范開展遴選(選調)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保穩(wěn)妥有序,市委組織部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及遴選(選調)單位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遴選(選調)工作的監(jiān)督(《職位表》中附監(jiān)督電話)。

4.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遴選(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5.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fā)〔2016〕85號)和浙江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遴選(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麗水市公務員局:0578-2098773;

麗水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0578-2090987。

附件1:2021年麗水市市級機關面向全市公開遴選(選調)優(yōu)秀公務員職位表.xls

附件2:2021年麗水市市級機關面向全市公開遴選(選調)優(yōu)秀公務員報名表.doc

附件3:面向在“雙招雙引”一線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公務員公開遴選(選調)報名表.doc

麗水市公務員局

2021年9月8日



?
互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