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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公務員考試
浙江寧波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人公告
http://iofate.cn       2024-10-23      來源:寧波高新區(qū)公安
【字體: 】              

寧波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寧波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15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寧波市公安局下屬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分局勤務輔警15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熱愛公安事業(yè),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一般不超過40周歲;
 
4.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5.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工作能力、專業(yè)資質或專業(yè)技能;
 
6.具備擬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文職輔警: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相關專業(yè)能力。
 
2.勤務輔警:大專及以上學歷。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應聘的,可以適當放寬學歷至高中(中專),并可以優(yōu)先錄取,但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簽。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
 
9.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適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10月23日—11月1日17:00;
 
(二)報名方式:郵件報名。
 
將《應聘輔警報名表》(附件2)填寫完整,加貼免冠彩色照片后以word文檔格式,連同身份證、戶口簿、最高學歷證書、駕駛證、退伍證等資料的掃描件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以下電子郵箱:775076230@qq.com。郵件主題應注明姓名及報考的崗位名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咨詢電話:0574-87738594,陳老師。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四、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筆試、面試
 
(一)資格審查
 
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資格條件。應聘人員應按照通知要求準時到指定地點,需攜帶以下材料各一份:
 
1.本人和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及家庭成員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
 
4.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7.外地戶口需提供寧波本地居住證明(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開具)。
 
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予進入體測環(huán)節(jié)。
 
(二)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參加體能測評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達標,取消筆試資格。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測評標準見附件3。
 
(三)筆試
 
1.筆試主要內容為基本法律知識、行政能力、書面表達、專業(yè)素養(yǎng)等,題型分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簡答題、公文寫作題,考試時間90分鐘。
 
2.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設達標分。
 
3.筆試時間于體測結束后另行通知。
 
(四)面試
 
1.入圍面試
 
通過體能測評和參加過筆試的考生,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規(guī)則另行公布。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2.面試安排
 
面試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寧波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分局統(tǒng)一公布,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應聘人員根據(jù)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見附件4。
 
(二)政治審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參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要求進行政治審查。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核實應聘人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3種情形。
 
(三)公示
 
經政治審查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一定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xiàn)體檢、政治審查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可依次遞補。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七、聘用手續(xù)
 
(一)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就業(yè)人員應在入職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未按時辦結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在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未按規(guī)定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崗前培訓
 
新聘用輔警須參加為期10天的崗前集中封閉式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忠誠教育、職業(yè)養(yǎng)成、公安工作、警務技能、實踐教學等。通過日常表現(xiàn)考核、理論考試、技能測試、實踐鑒定等方式對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評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九、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員與寧波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分局簽訂勞動合同。
 
(二)薪酬由寧波市高新區(qū)財政保障,具體標準按照不同崗位確定,實行崗位績效考核。
 
(三)用人單位設有食堂、超市、理發(fā)室、休閑書吧、健身房、洗衣房,提供相應的愛警惠警服務;
 
(四)享受健康體檢、保險、撫恤慰問、工會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根據(jù)招聘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報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相關證明材料。
 
(三)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測評、體檢的,視作放棄。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應聘人員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以便核實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應聘人員在招聘任一環(huán)節(jié)有違規(guī)違紀問題的,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資格,不得再次報考寧波市公安機關輔警。
 
(七)寧波市公安機關員額內在職輔警不得報名應聘。
 
(八)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是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九)本次招聘涉及的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寧波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錄無關。
 
本公告由寧波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
 
 
 
 
 
寧波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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