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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務員考試
2018年浙江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選調衢州市行政復議局公務員2人公告
http://www.iofate.cn       2018-03-08      來源: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
【字體: 】              

  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公開選調衢州市行政復議局公務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提升干部隊伍素質,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因工作需要,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衢州市行政復議局在全市范圍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shù):2名(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行政機關(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鄉(xiāng)鎮(zhèn)選任制公務員未滿服務年限的除外)。


  三、選調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優(yōu)良,作風正派,政治面貌清楚,身體健康;


  2、具有較強做群眾工作的能力,處理行政復議應訴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綜合方面的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4、身體健康。


  四、選調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錄用等程序進行選調。


  1、發(fā)布信息。2018年3月8日前,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衢州人才網等向社會發(fā)布選調信息。


  2、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16 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市法制辦綜合處(衢州市三江東路53號人防大樓4樓405室),聯(lián)系人:勞子平(電話:0570-3082183 )。


  (3)報名者需帶材料:《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可網上下載填寫完成);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證明;年度考核合格證明;2018年1月1日前曾從事行政復議工作證明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張。


  3、資格審查。市法制辦根據(jù)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fā)放《準考證》。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本次選調按1:2比例開考,如報名不足1:2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指標。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于2018年3月23日到市法制辦綜合處(衢州市三江東路53號人防大樓4樓405室)領取。


  4、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獨立完成,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法律基本知識、綜合文字能力和綜合知識水平。


  筆試時間:2018年3月25日下午。


  5、面試。筆試結束后,由衢州市法制辦統(tǒng)一劃定最低分數(shù)線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圍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面試形式以結構化或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水平,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60分。


  6、考察。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折合成總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進入考察人員自公示之日起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察、轉任的書面證明,逾期未提交的,視作放棄考察、選調資格。入圍人員放棄考察、選調資格后,可依次遞補。衢州市法制辦將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并聽取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意見。有下列8種情況的人員為考察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4)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5)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6)近兩年內,在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7)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8)有不適宜選調崗位其它情形的。


  7、體檢。考察結束后,經衢州市法制辦黨組會議集體討論,根據(jù)考察情況按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執(zhí)行。體檢工作在市紀檢監(jiān)察人員的監(jiān)督下由市法制辦統(tǒng)一組織進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替補。


  8、錄用和公示。體檢結束后,由市法制辦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按有關規(guī)定報市人力社保局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有關要求


  1、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對違反公開選調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同時,在整個選調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xiàn)象,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2、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點擊下載>>>


  1、2018年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docx


  2、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x


  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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