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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務員考試
2023年浙江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7人公告
http://iofate.cn       2023-08-01      來源:衢州市公安局
【字體: 】              

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衢州市公安局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衢州市公安局(包括內設相關部門、交警支隊、高速交警支隊)、衢州市公安局智造新城分局、衢州市公安局智慧新城分局。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類崗位共67名警務輔助人員。具體崗位、需求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
 
(三)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至40周歲(1983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間出生);
 
2.政治素質良好,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
 
4.身心健康,有責任心,吃苦耐勞、踏實肯干,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5.非衢州市戶籍人員需提供在本地相對固定居住場所的相關材料;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具體要求詳見《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本次招錄要求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7.本次招聘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個體形象良好;
 
8.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四)不得報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單位相關文件執(zhí)行,3500-5000元/月,年終考核獎、體檢、表彰獎勵等其他福利待遇另計,五險一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另繳,崗位不同略有差異。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招聘結果備案、招聘備選庫補聘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具體地點詳見附件1。
 
3.報名材料:
 
(1)經本人確認簽字的《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3)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戶口簿(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國內院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粐ň常┩饬魧W人員須出示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暫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需提供學籍信息資料或學校相關證明);
 
(5)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士兵證或退出現役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由各用工單位負責資格初審,由衢州市公安局組織資格復審。本次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其他崗位按不低于1:1.5的比例開考,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將相應核減,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fā)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2.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未達開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未重新報名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能測試包括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項(詳見附件3)。體能測試合格的(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筆試。
 
體能測試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測試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測試1次。
 
(四)考試
 
經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入圍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門,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和紀律基礎知識等。筆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1:4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入圍面試,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入圍面試。筆試存在違紀、缺考的或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不得入圍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考察應試者的能力、水平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按面試通知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面試。面試開始前24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不列為體檢、考察人員。
 
(五)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5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入圍體檢人員按《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附件4)要求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將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入圍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3.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可由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依次遞補。
 
(六)考察
 
1.考察由各用工單位負責,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體檢合格人員全部入圍考察??疾彀凑铡夺橹菔泄簿制赣镁瘎蛰o助人員政治考察工作方案》進行。
 
2.放棄接受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可由本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依次遞補。
 
(七)公示
 
各用工單位根據體檢、考察情況,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報衢州市公安局審核。擬聘用人選由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被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3.本次招聘所需學歷證書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4.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入職前后提供虛假信息的;
 
(2)無法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工作任務的;
 
(3)存在競業(yè)限制的;
 
(4)違反法律法規(guī)、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行為的;
 
(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等規(guī)定應解聘的其他情形。
 
5.經筆試入圍面試,且面試成績合格的未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納入衢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備選庫。用工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可從備選庫中按不高于1:5的比例組織面試或面談。入圍人員,按照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進行。備選庫有效期截止至下一期公開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
 
四、紀律、監(jiān)督、咨詢和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結果在衢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和招聘群中進行公布,請報考人員關注。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須保證通訊暢通,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或無法聯(lián)系導致未能參加招聘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主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核查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570-3112613、0570-3112239。
 
3.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咨詢方式:詳見《2023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二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的聯(lián)系人欄。
 
4.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對違反招聘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
 
附件:
 
 
 
 
 
衢州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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