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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務員考試
2024年浙江衢州江山市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20人公告
http://www.iofate.cn       2024-06-26      來源: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局
【字體: 】              

江山市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全面深化新時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發(fā)〔2019〕31號)等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2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序號

招聘學段(學校)

招考學科

招聘

計劃數(shù)

備注

1

高中

數(shù)學

2

 

2

物理

2

 

3

衢州第二中專

家具設計與制作

1

 

4

小學

語文

6

 

5

數(shù)學

4

 

6

音樂

1

須技能測試

7

體育

1

須技能測試

8

美術

1

須技能測試

9

幼兒園

幼兒教育

2

須技能測試

合計

20

 
 

二、招聘對象條件

 

報考對象應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愿意履行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同時還應具備以下具體條件:

 
(一)學歷要求
 
1.報考高中段和衢州第二中專崗位的需要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2.報考小學段崗位的需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3.報考幼兒園崗位的需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二)年齡要求
 
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93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內(1988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三)戶籍要求
 
1.具有江山市戶籍(以2024年6月2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江山市生源(指經(jīng)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人員。
 
2.下列人員不限戶籍:
 
(1)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等6所)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
 
(2)原國家“985”“211”高校、“雙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蚴澜缫涣鲗W科建設高校的相關專業(yè))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級優(yōu)秀本科畢業(yè)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師范專業(yè)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
 
(5)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師范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須證明專業(yè)為師范類);
 
(6)配偶為江山市戶籍(以戶口本、結婚證為依據(jù));
 
(7)配偶為江山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含學校、醫(yī)院)正式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以結婚證、工作單位證明為依據(jù))。
 
(四)教師資格要求
 
具有不低于報考崗位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下列人員報名時暫不作教師資格證要求,但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未按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1.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的以及屬于2024年免試認定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且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也可報名,但需同時具備相應等級普通話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
 
2.報考高中段和衢州第二中專招考崗位。
 
(五)專業(yè)要求
 
幼兒園崗位所學專業(yè)要求為學前教育相關專業(yè);
 
其他崗位所學專業(yè)或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學段學科要與報考學科相適應。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江山市教育局一樓1號報告廳(江山市禮賢路304號)。委托報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寫的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并裝入報名材料中。
 
3.報名材料
 
為提高效率,方便現(xiàn)場審核,報名者現(xiàn)場報名時需提供報名表(附件1)及與報考資格相對應的證件、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按報名材料清單(附件2)中的順序依次整理裝訂,復印件與原件經(jīng)現(xiàn)場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考生。
 
4.資格審查及繳費
 
報名時市教育局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當場繳納考試費用15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低保證明免交報名費),對報名后放棄筆試的考生不予退還報名費。
 
5.公布核減、核銷崗位
 
(1)各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shù)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3倍,人數(shù)達不到的,按比例核減或核銷招聘計劃。報名結束后,將對計劃的核減、核銷情況予以公布。
 
(2)報考崗位核銷的,報考者可在自核銷計劃公布起24小時內按要求修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6.領取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將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范圍: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學設計占80%;教育理論(含教育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改革、時事等內容)占20%。筆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最后一名出現(xiàn)分數(shù)并列現(xiàn)象,則同分數(shù)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形式為試講,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tài)上課的方式進行。幼兒教育學科備課時間為45分鐘,上課時間為10分鐘。其他學科備課時間為60分鐘,上課時間為15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3.技能測試
 
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幼兒教育學科在面試結束后還須進行技能測試。
 
幼兒教育技能測試內容為自彈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繪畫寫字四項,滿分為100分,每個項目分值為25分。舞蹈曲目自定(考生需自備伴奏U盤),自彈自唱、情景故事、繪畫寫字由評委現(xiàn)場出題,繪畫寫字工具由考生自備,測試時間根據(jù)難度由評委決定,其它各項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
 
小學音樂、小學美術,技能測試項目及辦法由評委確定。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照百分制折算,有技能測試項目的招考學科的考試總成績=筆試得分×30%+技能測試得分×40%+面試得分×30%,其他招考學科的考試總成績=筆試得分×40%+面試得分×60%,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
 
有技能測試項目的招考學科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相同情況的,以技能測試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測試得分也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成績也相同,以筆試成績中學科專業(yè)知識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其他招考學科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相同情況的,以面試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得分也相同,以筆試成績中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四)體檢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
 
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相關崗位可依次遞補。
 
報考人員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zhí)行。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體檢費及交通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醫(yī)院為具有公務員招考體檢資質醫(yī)院或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錄用過程中對考生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政審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所有考察對象須在規(guī)定時間前將個人人事檔案轉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備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自動放棄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相關崗位可依次遞補。
 
(六)遞補說明
 
本次公開招聘擬錄取人員因資格復審不通過、體檢不合格、主動放棄等因素造成招聘計劃缺額的,可分學科按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若該學科遞補對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遞補。遞補對象出現(xiàn)總分相同的,以面試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得分也相同,以筆試成績中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所反映問題經(jīng)查不影響聘用的,待工作崗位確定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用教師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統(tǒng)服務期限為5年,并實行一年的見習期制度。未滿5年服務期的不得申請調離江山市教育系統(tǒng)。見習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師服務期未滿,未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同意擅自離職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八)培訓上崗
 
擬錄用人員要求于2024年8月上旬報到參加新教師崗前集中培訓(具體培訓安排屆時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內公布),再確定工作學校和到校報到上班時間。
 
未按時報到培訓的,不服從調配的,均取消擬錄用資格。
 
四、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為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
 
(二)實施績效工資,享受住房公積金、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職業(yè)年金、醫(yī)療保險、免費療休養(yǎng)、免費體檢等待遇。
 
五、其它事項
 
(一)報考者在招聘中提供虛假信息、虛假材料或在考試中有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二)本次公開招聘教師,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應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xiàn)針對本次公開招聘教師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wǎng)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三)本次公開招聘教師由江山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0-4072502。
 
(四)本次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減[核銷]招聘計劃、考試通知、考試成績、入圍體檢名單、入圍考察名單、擬錄用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內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jiangshan.gov.cn/
 
六、招聘聯(lián)系方式
 
咨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江山市禮賢路304號教育局大樓2樓209室);
 
咨詢電話:0570-4071375;
 
招聘咨詢?yōu)楣ぷ魅盏纳衔?︰30-12︰00;下午2︰00-5︰30。
 
七、本次招聘有關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決定。
 
附件:1.江山市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2.報名者提供的材料清單
 
3.江山市教師招聘辦理事項委托書
 
4.應屆生證明(模板)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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