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紹興市面向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促進黨政機關與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yè)單位人員交流,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公務員隊伍,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部署,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紹興市面向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2022年全市縣級以上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9名,職位為四級調研員(含其他相當職級層次,下同)職級和副科級領導職務,其中市級機關單位3名(包括四級調研員職位1名),縣級機關單位6名。
具體選調單位、職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2年紹興市面向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也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gwy.zjks.gov.cn)查詢。
二、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面向紹興市范圍內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企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中央、省屬在紹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報考。
(二)報考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和《浙江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下列工作經(jīng)歷和任職資歷:
報考四級調研員職位的,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現(xiàn)任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相當于副處級領導職務層次崗位;②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3年以上;③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④事業(yè)單位六級以上管理崗位人員。
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現(xiàn)任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相當于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層次崗位;②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③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
3、除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jīng)歷年限、任職經(jīng)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1月,現(xiàn)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2 年 11 月 11 日 9 時—11 月 14 日 17 時。
報考人員報名前須下載打印《2022年紹興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 2,以下簡稱《選調報名表》),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將《選調報名表》報本人所在單位、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2022年公務員公開選調”報名入口,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選調職位報名,將審核蓋章后的《選調報名表》制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成 jpg 或 jpeg格式),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選調報名表》并提交職位的,選調單位(縣級選調職位由當?shù)乜h級黨委組織部負責公開選調各環(huán)節(jié)具體工作,下同)將不予資格審查。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含省級機關同步選調職位),多報無效。凡有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至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2、資格初審
時間:2022年 11 月14 日 17 時—11 月16 日 17 時。
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對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2年 11 月16 日 17 時—11 月17 日 17 時。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報考人員再次報名之時起24 小時內完成。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22 年 11 月 18 日17 時。
各職位通過審核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報經(jīng)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關選調職位予以核減或取消。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lián)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
4、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2 年 12 月13 日 9 時—12 月18 日 17 時。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照提示下載打印準考證,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筆試
報考人員須參加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題型為案例分析和對策性論文,滿分100分。閱卷結束后,確定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報考人員還須在筆試或面試環(huán)節(jié)參加專業(yè)能力測試,詳見職位表備注欄。專業(yè)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和專業(yè)能力筆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綜合成績。只進行公共科目測試的,該成績計為綜合成績。
1、時間和科目。
12月18日 上午9:00—12:00綜合應用能力測試
下午14:30—16:00專業(yè)能力筆試
2、考試地點。具體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五、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選調單位根據(jù)各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綜合成績,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按5: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2、資格復審。面試前選調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選調單位通知考生。資格復審前24 小時,面試對象放棄面試的,可進行遞補。考生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證、《選調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由選調單位商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
3、面試組織。面試由市縣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報考人員須參加通用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的不能列為考察對象。對未組織專業(yè)能力筆試的職位,加試專業(yè)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通用能力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按通用能力面試成績50%和專業(yè)能力面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綜合成績。只進行通用能力面試的,該成績計為綜合成績。
六、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綜合成績40%、面試綜合成績60%合成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選調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2:1,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考試成績不帶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入圍考察人員放棄考察資格的,須在考察開始前提出。報考人員放棄考察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考察結束后放棄的人員,記入誠信檔案,并由選調單位商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考察。
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選調進公務員隊伍。考察要查閱干部個人檔案,核實“三齡兩歷”、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規(guī)違紀、社會信用記錄等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根據(jù)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經(jīng)考察認定考察對象均不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由選調單位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放棄選調職位。
選調單位可根據(jù)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是否組織體檢由選調單位在選調職位表中明確,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zhí)行。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選調單位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選調單位和擬選調人員原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是否遞補由選調單位商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浙江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2、報考人員對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如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報考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相關選調單位聯(lián)系。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選調工作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報考人員要在考前和考試期間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和體溫檢測,確保健康安全參加考試。
4、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數(shù)。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5-85123681、85739519。
附件:1.2022年紹興市面向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紹興市公務員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