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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公務員考試
2024年浙江溫州泰順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含面向復員退伍士兵招考崗位)資格復審通知
http://iofate.cn       2024-05-17      來源:
【字體: 】              

關于2024年泰順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面向復員退伍士兵招考崗位)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

 
根據(jù)《2024年泰順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2024年泰順縣事業(yè)單位面向復員退伍士兵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泰順縣財政局8樓會議室(羅陽鎮(zhèn)城北路48號)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見附件1)進行資格復審?,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資格復審時段安排如下:上午為部門招考崗位(崗位代碼001-028)和面向復員退伍士兵招考崗位(崗位代碼8888);下午為鄉(xiāng)鎮(zhèn)招考崗位(崗位代碼029-041)。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當提交的材料:考生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張、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①本人為泰順常住戶口的,提供本人戶口簿;②本人非泰順常住戶口但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順常住戶口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有遷出記錄的老戶口簿及父母的戶口簿,另須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③本人非泰順常住戶口但配偶具有泰順常住戶口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配偶戶口簿及結婚證。)、學歷(畢業(yè))證書、有效期內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報考條件規(guī)定的相應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國(境)外留學歸來畢業(yè)生須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還未取得學歷畢業(yè)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校開具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放棄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或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該崗位資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所造成的空缺面試名額可按照該崗位筆試人員中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考生應對本人提供報考所需信息、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慮到實際情況,如考生確實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審,但需提供復審委托書(附件2)。
 
 
 
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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