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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憲法中的國家制度考點
http://iofate.cn       2018-05-16      來源: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在公務員考試常識判斷部分,憲法是法律部分常考到的知識點,內(nèi)容多,但難度不大,需要大家對知識點進行梳理并準確記憶。今天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ǎng)(iofate.cn)同大家一起來學習憲法中的國家制度的考點。


  知識點梳理


  一、國體


  國體即國家性質(zhì),是人民民主專政。


  二、政體


  政體是政權組織形式,也是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三、政黨制度


  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


  四、國家結構形式與國家標志


  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是單一制。國家標志是國旗、國徽、國歌。


  五、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居民委員會與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制度。


  六、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qū)、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自治區(qū)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民族自治地方常委會中應當有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七、特別行政區(qū)制度


  特區(qū)政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包括立法權、司法權、財政權、對外交往的權利和管理權,不具有外交權和防務權,由中央人民政府統(tǒng)一管理。


  八、財產(chǎn)權制度


  1.所有制經(jīng)濟形式:公有制、非公有制、混合所有制。


  2.財產(chǎn)權制度:


  (1)專屬于國家:礦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無線電頻譜資源、國防資產(chǎn)。


  (2)專屬于集體: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


  (3)既可以屬于國家又可以屬于集體:城市郊區(qū)的土地、農(nóng)村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典型真題


  1.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


  A.國家所有 B.集體所有


  C.個人所有 D.公共所有


  【答案】B。解析: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專屬于集體所有,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選項。


  2.在我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高度自治,享有廣泛的自治權,但這些自治權不包括()。


  A.享有獨立司法權


  B.使用自己的貨幣


  C.財政獨立


  D.享有防務權


  【答案】D。解析:特區(qū)政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包括立法權、司法權、財政權、對外交往的權利和管理權,不具有外交權和防務權,由中央人民政府統(tǒng)一管理。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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