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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2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法律部門有哪些?
http://www.iofate.cn       2022-12-12      來源: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們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ǎng)(www.iofate.cn給大家?guī)淼某WR相關考點是“法律部門有哪些?”。
 
  一、概念。
 
  1、法律部門是指根據(jù)一定標準和原則所劃定的調整同一類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注:法律規(guī)范約等于法條但不等于法條。
 
  2、舉例:刑法法條。
 
  二、劃分標準。
 
  1、法律的調整對象與法律的調整方法是劃分法律部門的兩個主要標準,一般來說,調整對象處于根本和首要地位。
 
  2、舉例:
 
  (1)調整對象:財產關系、人身關系。
 
  (2)調整方法:不平等主體(官與民)、平等主體(民與民)。
 
  三、七個法律部門。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
 
  (1)調整:國家與公民之間的關系。
 
  (2)舉例:憲法+憲法性法律(如監(jiān)察法、人大組織法、政府組織法)
 
  2、行政法。
 
  (1)調整: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管理相對人因行政管理活動產生的關系。(官管民)
 
  (2)舉例: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
 
  3、民商法(民法+商法)
 
  (1)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如民法典)
 
  (2)商法:調整商事主體之間的商事關系(如公司法、合伙企業(yè)法)
 
  4、社會法。
 
  (1)關鍵詞:勞動關系,社會保障,社會福利。
 
  (2)舉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5、經濟法。
 
  (1)國家從整體利益出發(fā)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
 
  (2)舉例: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
 
  6、刑法。
 
  (1)規(guī)定犯罪與刑罰
 
  (2)舉例:刑法。
 
  7、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1)解決糾紛的程序。
 
  (2)舉例:三大訴訟法。
 
  刷題鞏固
 
  1、下列選項中,應屬于民法調整對象的是(     )。
 
  A、魏某答應薛某在2月14日晚上請她吃飯,但魏某食言了
 
  B、吳某向稅務機關納稅
 
  C、唐某因強奸婦女而被刑事拘留
 
  D、蔣某與葛某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
 
  解析:
 
  本題考查民法。
 
  根據(jù)《民法典》第二條規(guī)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A項錯誤,魏某答應請薛某吃飯屬于好意施惠行為,不屬于民事行為。
 
  B項錯誤,納稅屬于公民依照法律應盡的義務。
 
  C項錯誤,唐某涉嫌強奸婦女而被刑事拘留,屬于刑法調整對象。
 
  D項正確,蔣某與葛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形成了民事法律關系,屬于民法調整對象。
 
  故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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