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選調公務員公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是省政府主管綜合性法制工作事務的直屬機構。因工作需要,經省公務員局同意,決定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在本省內縣級以上機關公務員中選調,省級機關符合條件者也可報考。
二、選調人數(shù)
選調2名公務員。
三、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應當具有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珓諉T(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正科級及以下職務(試用期公務員除外)。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本科學歷所學專業(yè)為法律專業(yè)(輔修除外)。
(三)具有3年以上機關工作經歷,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敬業(yè)勤奮,清正廉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ㄎ澹┥眢w健康,適應機關工作。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選調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選調的程序為:公布選調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辦理調動手續(xù)。
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我辦組織筆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1:5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參加面試人員在面試前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張。綜合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根據(jù)綜合成績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需提供單位同意轉任的意見),統(tǒng)一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由我辦組織人員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經考察合格,辦黨組研究確定后,辦理調動手續(xù)。體檢不合格或考察發(fā)現(xiàn)有不適宜選調情形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五、報名方法
采用組織推薦、個人報名的方式,填寫《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名并通過電話確認。郵箱:yulan@hzcnc.com, 傳真:0571-87051465,聯(lián)系電話:0571-87052572。
報名時間:2012年9月18日至10月8日18時00分。報名后即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數(shù)和選調計劃的最低比例為8:1。若低于上述比例,將核減選調計劃。
筆試、面試時間等事宜將以網上公告、郵件、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