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部分公安機關考試錄用特警相關測試公告
經(jīng)研究決定,2020年浙江省部分公安機關考試錄用特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及專業(yè)技能測試將于8月14日-16日在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湖州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石林路698號)統(tǒng)一組織實施?,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
1.報考杭州、湖州、舟山、臺州市公安局特警崗位考生請于8月14日8:3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報到,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
2.報考寧波、紹興、金華、衢州市公安局特警崗位考生請于8月14日14:3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報到,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
考生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浙江“健康碼”辦理報到檢錄手續(xù),并現(xiàn)場填報健康承諾書。資格復審時須出具所報考崗位條件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見附件1),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參加測試??忌窗匆?guī)定時間報到視為主動放棄。
二、專業(yè)技能測試
1.報考狙擊、擒拿格斗、排爆、軍警技能崗位考生于8月15日6:3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辦理檢錄,7:00開始進行男子3000米徒手跑(女子800米)測試。
測試合格考生參加后續(xù)測試。其中報考狙擊、擒拿格斗、排爆崗位考生于8月16日8:0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辦理檢錄,8:30開始分區(qū)域進行狙擊槍100米實彈射擊、立定三級蛙跳、爆炸物品識別與爆炸裝置制作測試;報考軍警技能崗位考生于8月16日15:0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辦理檢錄,16:00開始進行330米障礙跑測試。
2.報考無人機操控崗位考生于8月15日8:0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辦理檢錄,8:30開始進行基礎實操及專業(yè)實操測試。
3.考生須按以上檢錄時間準時到達檢錄地點,進行現(xiàn)場檢錄。檢錄開始30分鐘后仍未到達現(xiàn)場的,視為考生主動放棄專業(yè)技能測試資格。完成檢錄后由引導人員帶入各測試區(qū)域測試,測試完成后需現(xiàn)場簽名確認。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現(xiàn)場簽名后應立即離開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不得逗留。
三、防疫要求
1.考生應按照浙江省公務員局6月10日發(fā)布的《2020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公告》和7月9日發(fā)布的《2020年浙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省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公告(二)》相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浙江“健康碼”申領、健康承諾書填報等工作。
2.“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的考生,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的,可進場參加資格復審和測試。
3.“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7月30日后)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fā)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簡稱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進場參加資格復審和測試。
4.“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我省定點醫(y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進場參加資格復審和測試。
5.“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xiàn)相關癥狀的考生,應主動到定點醫(yī)院檢測排查。
6.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提前報告浙江省公安廳巡特警總隊(電話:0571-87287122)。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進場參加資格復審和測試。
7.資格復審和測試當天,如有相應癥狀或經(jīng)檢測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guī)定服從受控轉移至指定地點,視測查情況,采取“安排單獨測試”或“轉送至定點醫(yī)療機構排查”等處置措施。
8.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須提供有關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和專業(yè)技能測試。
9.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并服從現(xiàn)場防疫檢測和考務管理,如身體出現(xiàn)不適癥狀,請及時聯(lián)系考場工作人員。
10.測試期間測試場地實行封閉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長、陪考及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場地內。專業(yè)測試開展時,考生一律不得攜帶手機等電子產(chǎn)品進入場地。
四、防暑提示
當前正值酷暑,測試標準要求高,考生應提前做好防暑充分準備。測試前應確保飲食健康衛(wèi)生和充足睡眠,并對自身身體狀況開展自我評估,患有嚴重疾病或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等基礎疾病者、有中暑癥狀或其他不適癥狀者,不建議參加測試。考試時應自帶飲用水和防暑藥品。
五、咨詢聯(lián)系
考生可查閱服務指南(附件2)了解掌握考點周邊的交通及住宿情況。如遇不明事宜需咨詢,請聯(lián)系浙江省公務員局或浙江省公安廳巡特警總隊,省公務員局電話:0571-87053645,省公安廳巡特警總隊電話:0571-87287122。
本公告發(fā)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guī)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網(wǎng)站。
浙江省公務員局浙江省公安廳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