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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公務員考試
2021年浙江金華義烏市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83人公告
http://www.iofate.cn       2021-08-13      來源:義烏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字體: 】              

  2021年義烏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已發(fā)布,本次共招錄83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9時—8月25日17時,筆試時間為9月25日,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點擊進入:報名入口(2021年8月20日9時—8月25日17時)
 

2021年義烏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決定統(tǒng)一組織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83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及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義烏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市各事業(yè)單位(不含面向優(yōu)秀輔警)招聘的對象為:全國范圍內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招聘計劃中部分崗位對戶籍有要求的,按招聘計劃執(zhí)行)。

2.面向公安機關優(yōu)秀輔警招聘的對象為:經審批核準,由義烏市公安機關直接管理使用且目前仍在編在職的“年薪制輔警”或“參加義烏市公安機關工作滿五年、近三年年度考績至少有一次優(yōu)秀等次且其他均為良好以上等次的輔警”。

3.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讀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等條件,其中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學位須與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相對應;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規(guī)避的情形;

5.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已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報名時應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書。

對專業(yè)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以及招聘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接受應聘的專業(yè)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相對應。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1年8月20日9時—8月25日17時。

報名平臺: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

應聘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僅注冊不選擇崗位無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2.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8月20日—8月26日。

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繳費確認

時間:2021年8月20日9時—8月27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考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義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計劃人員可自公布取消計劃之日(含)起2日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可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1年9月25日,筆試科目為:

上午9:00—10: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兩個科目考試連續(xù)進行,試題合訂為一個題本。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合格分為10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荚嚧缶V見附件2。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缺少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三)確定面試及崗位能力測試對象

各崗位(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義烏市外事服務中心招聘崗位除外)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1:3的比例確定面試(崗位能力測試)人員。

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義烏市外事服務中心招聘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5的比例(招聘計劃數(shù)在3人及以上的按1:4的比例)確定參加崗位能力測試人員。

以上崗位中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或崗位能力測試對象。

(四)資格復審

面試(崗位能力測試)前,對面試(崗位能力測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戶口本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上述相關證書應在2021年8月20日前取得。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若取得面試(崗位能力測試)資格的人員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崗位能力測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五)面試

除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義烏市外事服務中心招聘的崗位外,面試由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義烏市外事服務中心招聘的崗位面試前先進行崗位能力測試,由招聘單位分別組織實施。崗位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崗位能力測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剑ú缓x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義烏市外事服務中心招聘的崗位)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崗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義烏市外事服務中心招聘崗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根據(jù)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崗位的,按1:1.5的比例確定(有小數(shù)的四舍五入)。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zhí)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體檢。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靺⒄諊夜珓諉T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相應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公示后,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原則上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義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外地戶口的,聘用之前須將戶口遷移至義烏。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所在地、工作經歷、任職時間、獲得榮譽時間等認定統(tǒng)一截止到2021年8月20日。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關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資格,僅作為崗位招聘的補充條件,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jù)。

(四)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六)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七)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通知、總成績、體檢入圍人員、擬聘用人員等均在義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八)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9-85530732(報考政策),85435156(報名系統(tǒng))

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2021年義烏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pdf

附件2:考試大綱.pdf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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