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公務員考試
2024年浙江臺州仙居縣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招聘78人公告
http://iofate.cn 2024-07-18 來源:仙居縣人民政府
2024年仙居縣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縣擬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4年仙居縣行政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78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shù)、條件等情況,見附件—《仙居縣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招聘計劃職位表》。
上述招聘信息均可登錄仙居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 http://www.zjxj.gov.cn/col/col1566997/index.html)公示公告欄查詢,該網(wǎng)站為發(fā)布招聘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有與招聘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報考縣公安局警務輔助職位的,要求單側(cè)矯正視力不低于5.0。
3、年齡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29日后出生);
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29日后出生);
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29日后出生);
45周歲及以下是指(1978年7月29日后出生)。
所有職位報考人員的最小年齡均不得小于18周歲(2005年7月29日前出生)
4、根據(jù)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fā)[2020]36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yè)生享受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可以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5、在2024年7月29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方可報名。
三、招考程序
本次考試采用網(wǎng)絡報名、網(wǎng)上資格初審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9日9:00—8月1日17:30。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7月29日9:00— 8月2日17:30。
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網(wǎng)報平臺)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wǎng)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僅注冊不報職位的,報名無效。
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網(wǎng)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要說明理由。涉及填報材料不全、不明確的,可注明需要補充的內(nèi)容。請報考人員補充完整后再報名選崗。
本次報名與資格初審同步進行,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nèi)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并確認提交后,到報名截止時間前,必須及時關注是否審核通過,因各種原因?qū)徍瞬煌ㄟ^的,報考人員可以修改或完善個人報名相關信息后進行改報。請報考人員務必慎重對待,如實填報,盡量提前報名。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職位,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diào)整情況將在指定網(wǎng)站上公布。
因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請在2024年8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聯(lián)系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建科(聯(lián)系電話:0576-89326581、87789100)進行改報,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lián)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quán)。
(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8月14日9時— 8月17日9時30分。
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網(wǎng)絡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科目和時間
1、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定于2024年8月17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本人二代身份證(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一致),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四)公安局輔警體能測試
報考縣公安局警務輔助職位的須參加體能測試。具體標準如下:
1、體能測試基本標準。體能測試采取達標制,測試中若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取消參加面試資格。
性別 |
項目 |
標準 |
男子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5´00" |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
女子 |
10米×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50" |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2、報考巡特警輔助崗位的,體能測試增加一項引體向上。1000米和引體向上兩項滿分各100分,分別占體能測試成績的60%和40%。
體能測試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體能測試期間,因個人身體原因引起的意外,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五)駕駛技能測試
報考駕駛員職位的,須進行駕駛技能測試。
測試內(nèi)容為道路駕駛技能(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占駕駛技能成績的60%)和拆裝輪胎(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占駕駛技能成績的40%)兩項。若有一項不合格的,則視為駕駛技能測試不合格,取消參加面試資格。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確定面試對象
1、駕駛員職位:根據(jù)駕駛員筆試成績的25%和駕駛技能測試成績的45%計算總分(須駕駛技能測試合格),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比例確定)。
2、巡特警輔助職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5%和體能測試成績占35%比例計算總分(須體能測試合格),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比例確定)。
3、其他職位:根據(jù)各招聘職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報考縣公安輔警職位的須體能測試合格),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比例確定)。
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列入面試對象。上述職位中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七)資格復審確認
面試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負責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并確認。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指定網(wǎng)站上公布。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報考人員應攜帶《報名表》(在網(wǎng)絡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信網(wǎng)”上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并確保所需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
報考人員因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個人網(wǎng)上注冊報名的內(nèi)容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其面試資格。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根據(jù)本公告招考程序第六條確定面試對象的計分方法,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
(八)面試
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zhì)和相關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計分方法
1、駕駛員職位:按筆試成績占25%、駕駛技能成績占45%、面試成績占3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25%+(道路駕駛技能×60%+拆裝輪胎×40%)×45%+面試成績×30%。
2、公安的巡特警輔助職位:按照筆試成績35%、體能測試35%、面試成績3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35%+體能測試成績(1000米x60%+引體向上×40%)×35%+面試成績×30%
3、其他職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若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需另行面試復試,以復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十)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的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
1、體檢分工
報考縣公安局警務輔助職位的考生,體檢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2、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
(1)報考縣公安局警務輔助職位的考生: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民警察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2)其他考生:參照現(xiàn)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若有行業(yè)標準的,則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
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3、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
(1)報考公安局警務輔助職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錄用條件執(zhí)行。
(2)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
考察結(jié)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
擬聘用人員公示前,因出現(xiàn)考生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仙居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xié)議,擬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出放棄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駕齡及工作年限計算統(tǒng)一截止至2024年7月29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身份證為準。
2、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24年7月2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2024年7月2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有戶籍限制的職位。
3、外國學歷(學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報考人員報名前須先進行注冊,完成后登錄系統(tǒng)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5、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6、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7、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考試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fā)〔2016〕85號)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凡本次編外用工招聘中,各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且面試成績達60分以上的,均統(tǒng)一納入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考試合格人員名錄庫,但不包括已聘用人員、放棄聘用人員、放棄體檢、放棄考察和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從面試結(jié)束之日起2周年內(nèi),同一招聘崗位再次招聘編外人員的,可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直接從相對應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程序聘用。
9、本公告由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涉及職位類別、學歷、專業(yè)等報考條件設置等事項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職建科:0576-87789100、89326581;
縣公安局干部科:0576-89373518;
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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