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務員考試
2024年下半年浙江衢州市市級機關遴選(選調)公務員19人公告
http://iofate.cn 2024-10-22 來源:衢州黨建網
2024年下半年衢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不斷優(yōu)化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衢州市市級機關單位科級及以下公務員轉任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下半年衢州市市級機關(含參公單位,以下稱遴選<選調>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根據編制空缺情況和實際用人需求,市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共安排19名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遴選(選調)計劃。具體職位詳見《2024年下半年衢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
二、遴選(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衢州市轄縣(市、區(qū))各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部分職位同時面向衢州市本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二)遴選(選調)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5)具備遴選(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遴選(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遴選(選調)所涉及的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0月,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遴選(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10月21日起,報考人員可通過“衢州組工”微信公眾號、衢州黨建網(www.qzdj.gov.cn)下載《職位表》,查詢各遴選(選調)職位及其具體資格條件。如需咨詢遴選(選調)職位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遴選(選調)單位聯系。
(二)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7:30
本次遴選(選調)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考生登錄衢州市公務員考錄遴選“一件事”平臺(http://220.191.236.66:9987/qj-gwylx),通過浙政釘掃碼進入報名,報考人員按職位要求和報名網站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其中,衢州市公安局市本級公安機關基層所隊職位通過線下自行報名。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多頭報名或不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寫虛假信息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17:30
遴選(選調)單位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報考人員可通過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遴選(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要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相應核減(核銷)遴選(選調)崗位計劃數。遴選(選調)計劃被取消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發(fā)放準考證
遴選(選調)單位負責制作并向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發(fā)放準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與崗位相符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入圍面試資格。
筆試時間: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地點具體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閱卷完成后,由遴選(選調)單位告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遴選(選調)單位根據各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按1:3比例確定。
面試前,由遴選(選調)單位通知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由遴選(選調)單位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面試由遴選(選調)單位組織并根據職位需要自行命題。面試主要測試履行遴選(選調)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入圍后續(xù)環(huán)節(jié)資格。
五、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保留2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人數不足的按實際確定。
遴選(選調)單位選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疾旖M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規(guī)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由遴選(選調)單位負責實施。
考生自愿放棄遴選(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遴選(選調)單位可根據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與相關手續(xù)辦理
遴選(選調)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應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選調)人選,不唯分取人。擬遴選(選調)人選分別在遴選(選調)單位和擬遴選(選調)人選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對擬任職人員可以設置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擬任職人員現任職務(職級)高于遴選職位要求的,遴選(選調)轉任后,其職務(職級)、工資待遇等按所報考職位確定,不再保留原職務(職級)及相關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送公務員主管部門。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遴選(選調)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事業(yè)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堅持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堅持依法依規(guī)辦事。各遴選(選調)單位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遴選(選調)工作的監(jiān)督。
(二)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遴選(選調)環(huán)節(jié)。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遴選(選調)人選。
(三)在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遴選(選調)單位商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數。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會同遴選(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遴選(選調)政策及網絡報名平臺技術咨詢:0570-3086589,15258895463
衢州市公務員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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