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工作,首要在明確負責?!奥鋵嶞h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jiān)督責任”,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反腐敗體制機制建設的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diào),“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jiān)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正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牛鼻子”。
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zhí)行者、推動者,黨委負主體責任是黨章規(guī)定的職責。有責任就要擔當。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不抓誰抓?對各級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
作風在抓、腐敗在查、風氣在變……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成效顯著,然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各級黨委決不能淡化責任、放松要求。當前,還有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黨委,或是“掛帥不出征”,只是每年開個會、講個話;或是只重業(yè)務不抓黨務、只看發(fā)展指標不抓懲治腐敗;或是對主體責任不以為然,把黨風廉政建設的事全推給紀委。事實證明,哪里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好,哪里的黨風廉政建設就會出問題;哪里的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哪里的反腐敗工作就有新進展。
落實好主體責任,根本在擔當。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發(fā)揮著清淤排阻、助力護航作用,是改革發(fā)展的重要基礎。面對復雜局面和嚴峻挑戰(zhàn),沒有黨風之清,憑什么獲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沒有政風之廉,靠什么鞏固黨的執(zhí)政基礎?只有站在這樣的高度,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當作各級黨委的分內(nèi)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把職責履行好,“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才不是一句口號,反腐敗斗爭才有堅實的依靠,改革發(fā)展才有穩(wěn)固的根基。
主體責任究竟該如何落實?簡單表態(tài)、唱唱高調(diào)肯定不行。關鍵在狠抓作風建設,咬定青山不放松,真正讓黨員干部不敢、不能、不想腐敗。關鍵在狠抓嚴明紀律,嚴防紀律松弛、克服組織渙散,執(zhí)紀必嚴、違紀必究,不讓紀律成為一紙空文。關鍵在狠抓懲治腐敗,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特別要堅決查處那些頂風違紀、不知收斂、群眾反映強烈的貪腐案件,形成有力震懾。
清代名吏余小霞曾在官署前貼上一聯(lián):與百姓有緣,才來斯地;期寸心無愧,不鄙斯民。封建官吏尚有如此認識,共產(chǎn)黨的干部更應恪盡職守、赤誠為民。各級黨委負起自己的責任,以擔當無愧于己、以行動取信于民,才能真正讓黨風好起來、政風清起來、民風正起來。